广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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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3月8日,法学院在南校区召开新学期工作会议。会议专题学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研讨新形势下法学院如何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不断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依规治院。会议由法学院院长胡充寒主持,张永华教授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了章程详解。

张永华全程参与了章程的修订论证工作,从专家角度介绍章程产生背景与修订过程、章程结构和内容、结合法学院实际工作,分析重点热点问题,做好章程的学习、解读与宣讲工作。他指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已于2014年12月23日经广东省教育厅核准,由序言和十章组成,共八十一条,计10000余字。章程以“大学宪法”的形式明确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历史,确立了建设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和“学校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推动地区建设、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任务,明确学校“高水平国际化人才”的培养目标。张永华解读完章程后,老师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通过学习,学院老师对我校的学校性质、管理制度、教职工和学生义务权利以及学校机构有进一步了解,并对办学自主权、民主管理、学术制度、人事制度、人才培养、科研制度改革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尤其对学院如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最后,院党委书记李和民总结指出,学院充分认识章程的地位和作用,以本次学习为契机,做出工作部署,要求全院师生认真学习章程,严格执行章程,与法学院实际工作相结合,坚持用章程来指导、规范和改进各项工作,做好学院内部规章建立、梳理和修订工作,谋划学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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