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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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创新班)是为适应我国参加全球治理对国际组织人才需求而设立,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法国高校合作的成建制本科+硕士一体化国际教育项目。本项目依托并整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语、英语等专业优势,通过搭建跨学科、国际化培养平台和“专业+复语”教学模式,培养适应全球化和我国外经贸事业发展,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直接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有社会责任感的国际组织需要的拔尖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一、培养模式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创新班)为3+1.5或3+1项目,即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完成3年本科学习后,在法国雷恩商学院完成1.5年或在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完成1年硕士学习,合格的毕业生将取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士学位和法国雷恩商学院或英国埃塞克斯大学硕士学位。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创新班)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配置国内外一流师资参与教学,鼓励并支持学生对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部分国际组织硕士项目出国留学、参与国际组织实习,学习国际组织运行与全球治理相关知识,使学生掌握在国际组织以及涉外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综合能力。

二、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综合素质高、表达能力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考生及保送生除外。

三、招生规模

计划招生20人。

四、创新班收费

除了大学的收费(共4年)之外,另外收取教学培训费:10000元/年,共3年,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习期间收取。

五、选拔程序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创新班)新生选拔工作分报名初审、笔试和面试三个阶段。

考核标准为满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0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30% +笔试成绩× 30%+面试成绩× 40%,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申请者的综合信息(科研、社会活动、获奖信息等,须附上证明材料)。经经贸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予以录取。

说明: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初审

采用填表方式报名,请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网站公告栏下载《2020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创新班)申请表》以及《报名回执》,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高考成绩、英语单科考试成绩,及数学单科考试成绩)、综合信息(社会活动、获奖信息等,须附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家庭情况、个人陈述等内容。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经贸学院不予受理。

报名表、报名回执、在当地教育考试院下载的高考成绩单PDF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PDF(压缩打包)发送至经济贸易学院邮箱:gpjmxy@gdufs.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创新班)+手机号码”。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2359

(二) 考核资格名单确定

经贸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新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录取计划的5倍比例(100人),根据2020年高考成绩排序确定考核名单。

高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英语成绩×20%+数学成绩×30%。

入围选拔名单预计公布时间:9月15日,公布地址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三)考核(笔试+面试)

通过报名审核,获得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者,请务必发送回复邮件至经济贸易学院邮箱:gpjmxy@gdufs.edu.cn。邮件名和邮件内容均注明:“名字+是否确认参加笔试和面试选拔”信息。没有回复以及缺席笔试或面试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1、考核时间、地点

9月21日,上午09:00开始进行笔试,下午14:00开始进行面试。

考核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2、考核形式与内容:

笔试:闭卷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1小时)与英语(1小时)两份试卷。

面试:考核以小组面试进行,每组专家不少于3名。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现场抽签随机产生,以确保公平、公正。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录取

考核标准为满分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0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30% +笔试成绩× 30%+面试成绩× 40%,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参考申请者的综合信息(科研、社会活动、获奖信息等,须附上证明材料)。经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录取。录取名单预计公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公布地址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录取的学生须于2020年9月22日18:00前进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官方网站-智慧广外-校园支付,进行缴费(系统缴费)确认入读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创新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由考核排名的下一位同学递补。

六、监督管理

(一)录取工作在经贸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经贸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经贸学院学工办配合执行,共同负责选拔、笔试、面试、录取工作各个流程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名单、入选名单及录取名单将在经贸学院官网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向经贸学院办公室(020-39328096)反映。

七、附则

(一)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经济贸易学院网站:https://jingmao.gdufs.edu.cn/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