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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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1月4日,以“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研究”为主题的2018广东学术年会分会在我校行政楼国际会议厅举行。本次会议由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委办公厅、武汉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金融学院等省内外20余所高校、党校、党政机关的领导、专家、学者共计7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整个大会隆重热烈,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

会议现场

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阳爱民致欢迎辞。阳爱民在致辞中指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在校长石佑启的推动下成立的实体性研究机构。他简要介绍了两个承办单位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及对法治广东建设做出的贡献。他强调,今年是“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时隔6年再次踏足广东这片改革热土时强调,广东要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本次学术分会的主题“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研究”,非常契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使命和要求。因此,本次学术研讨会围绕党内法规体系构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有效衔接、党内法规的创制实施监督、党规党法实施评价体系等问题展开研究,对于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阳爱民致辞

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周华副主席在致辞中强调,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是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在2007年创办的,是广东社科界一年一度的社科盛会。经过11年的发展,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已经成为一个聚焦学术前沿、促进学科交流、凝聚学界智慧、推动理论创新的学术平台。本次学术分会暨“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学术研讨会是2018广东学术年会的十二个分会场之一。衷心希望来自省内外的各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畅所欲言,建言献策,紧密联系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实际,紧密联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础研究、对策研究,助力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助力广东全面依法治省和依规治党的实践,为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为新时代改革开放贡献智慧。

周华致辞

广东省委办公厅文电法规处肖智勇副处长在致辞中说,在刚刚过去的十月份,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要求。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指示精神之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承办的2018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暨“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学术研讨会,将有助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将带领更多专家学者投入到广东党内法规研究中来,进一步促进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交流,推动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开创新局面。同时,肖智勇副处长谨代表广东省委办公厅文电法规处对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远道而来的嘉宾和专家学者们表示诚挚的欢迎。

肖智勇致辞

第一研讨单元,由我校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主持,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化基本理论”做主题发言。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认为,构建完整严谨的党内法治体系,是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根本任务,这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实现党的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深圳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叶海波教授结合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如何实现行政权合法化、国法统一、执政法治化和宪法至上等系列问题,指出必须坚持宪法至上,恪守宪法原则,迈向宪法政治。河海大学法学院王春业教授提出党的领导全面入法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党的领导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现实需要。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段磊副教授认为,应在正确认识明确性原则适用方式的基础上,通过提升立规技术,强化党内法规解释机制,创设党内法规案例指导制度等方式,在实践中形成贯彻党内法规明确性原则的制度安排。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周晓辉研究员就新时代广东应如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制度基础,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暨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高轩教授、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张显伟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刘诚副教授对五位报告人的发言做了精彩点评。

研讨单元一

第二研讨单元的主题是“新时代党内法规的运行与实践”,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袁泉教授主持。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陈伟斌教授在发言中提出,党内法规的审查应该确立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先进性等审查标准,并就每一项审查标准的细致化提出了具体的子指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李福林研究员认为,有必要在借鉴立法后评估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构建科学合理的党内法规评估制度,增加对党内法规合宪性、合理性与实效性的考察,以实现对党内法规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孙才华副教授对党内法规解释工作制度提出了新的思考,他指出,应当充分认识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明确党章的解释机关,完善党内法规解释的工作制度。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高峰副庭长着重分析了从法律层面完善法官惩戒、监察调查和刑事衔接等程序,努力使法官惩戒制度成为司法权与监察权之间的“缓冲带”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兼具理论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深圳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叶海波教授、广东金融学院陈咏梅副教授就上述主题发言做出点评并提出建议。

研讨单元二

最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朱最新教授对研讨会作了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可以用“参会人员多元化、研究理念实践化、研究内容体系化”来概括。同时,他对省内外的各位专家学者来参会交流表达衷心的感谢。

大会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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