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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预征报名的学生:

根据征兵工作安排,我校决定对参加征兵报名的男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免费体检并开展政审工作(参加征兵报名的女生请按照“全国征兵网”要求的程序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检工作

1、时间:2014年6月25日、26日两天的上午8:30—10:30(下午均不能体检)

2、地点:北校区门诊部四楼保健科36207270

3、要求:空腹(早上不能吃东西),携带一张一寸照片。

4、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回门诊部保健科。

5、不能参加本次体检的学生,请于7月1日前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连同其他预征材料(见下文)于7月1日前一并交到校武装部。

二、政审工作

1、符合基本条件的报名学生,请在“全国征兵网”自行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各一份,B5纸),《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A4纸)。

2、请学生在7月1日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给本学院进行政审,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表现、文化程度、政治情况、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等。学院意见填入“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盖学院公章。

3、请学生携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院已政审盖章)及存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于7月1日(下周二)上午12:00前交到校武装部。

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的“毕业高校审核情况”,由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办理审核、盖章手续,学生请勿自行办理。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校武装部朱老师39328062、郑老师36317697。

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